在遊覽荷蘭沿途所看到的腳踏車,有的是坐著踏的,
有的是站著踏的,比我們多了一種選擇!
站著踏的,基本上類似加了龍頭及把手的滑板,約
一百多年前就有以木頭製造的,在歐洲稱之為
scooter , kickbike 或 kickbike scooter;在美國則稱
footbick。
它的一般形狀是前輪大,可以緩和衝擊力道,易於
通過卵石或細石路面;後輪小,便於一腳站立在踏
板上,一腳不斷踩踏地面,好產生前進的動力。
鹿特丹所看到的這種是前、後輪一樣大,用它來作
為逛街或郊遊時的交通工具,既健身、省錢又捷便。
歐式的看起來似乎比較安全些,因為 footbike 站腳
的地方很狹窄,要教手腳欠靈活的人如何換腳,難
道要先把車剎著停下,才來換嗎?
腳踏車坐著騎較舒服,騎久了屁股會痛;站著踏較
累,臀部不致挨磨,各有利弊。後者似乎較受女性
的青睞,但在數量上顯然遠遜於前者。
看起來站著踏的人,猶如我們這裡騎重型摩托車的
人一樣,通常都是結伴而行的。

美國的 footbick。